2005年,那天(sometime那天广告)刚刚成立的时候,我拟定了一个24条的家训,想以此作为那天人为人处世的基本纲要,形同弟子规。中间的第三条是“说能做的,做已说的”。到今天为止(2016年2月),家训经过了三次修改,目前的十八条家训中,第三条还是这一句。因为,我们把它视为一个广告人,一个传播人,一个营销人的基本人格属性。这就是我们理解的诚信。
说能做的。就是承诺自己具备的能力,就是本分务实。
时代在发展,物质越来越发达,竞争越来越激烈。很多商家在做广告之初,都会升起做高大上宣传的想法,这时候就有可能会承诺一些尚不具备能力去做的事情,包括我们自己也是一样,到目前为止还是做得不够好。很多我们想做和爱做的事情,其实尚不成熟,还需要磨练和提升才能应对客户的托付。目前市面上的虚假广告可谓不胜枚举,从敢在央视做广告的大品牌到贴在天桥和电线杆上的小广告,不一而足。好在人们对这一类不实宣传已有免疫,法律也在逐渐发挥力量,虽然很慢很慢。
营销理论和方法告诉我们,要做USP,要独特,要人无我有,要打动用户……但也必须满足一个前提——是我们本身具备的能力,是我们能够提供的服务,否则,传播就有可能变成骗局,就会失效。
广告之父奥格威曾说,广告就是承诺承诺再承诺。西方人在契约精神、诚信机制以及法律规范的共同约束下,他们似乎在承诺的内容方面做得更加朴素和务实,同时也更加理性。细想一下,越是国际上的大品牌,他们在做利益承诺的时候就越是谨慎、越是朴素。
做已说的。就是践诺。
面对承诺,唯一坚定履行一途。说到这里,又得自省一下。那天国际旗下的那天网络公司,在前期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,相当一段时间内,我们都无法按照承诺的时间进度去服务客户,虽然终于解决,但那一段时间是最煎熬的时光。我每天的晨会都会过问和敦促同事“有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”,那段时间同事们的压力也很大。不光因为在商业上我们必须要践诺,更因为在“良知”层面我们自己就无法接受不能践诺的事实。说到底,根植于我们内心对诚信的信仰。
客户给我们的机会,通常只有一次。一次被否定,通常就已出局,因为备选者太多了。我们常说,”珍惜每一次接触客户的机会“,正如同佛学所说的”瞬间即永恒“,当下,就是最应该被珍视的资源;而完美的兑现我们的承诺,就是珍惜它的不二法门。
三年前的某一天,跟道远兄聊到“近年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唯心主义者”的话题,他推荐我看看王阳明的《传习录》,我立马网购了三套不同版本的《传习录》,从此爱不释手,也成为了一个心学迷。
阳明先生的终极哲学思想,我的理解,首推“知行合一”。 而“说能做的,做已说的”这句话从本质上来讲,就是知行合一。在我另外一篇文章“品牌营销的哲学依据”一文中也提到同样的观点,品牌的形成,是从内建到外现的交互过程,就是致良知的过程。
因此,“说能做的,做已说的”,看起来是两句话,其实质上是同一句话,就像知和行是不可分开的,说和做也不应该分开,当我们能够对自身对世界做到认知和行动的一致,我们才是真正的正心诚意、剔透豁达,从而无往不胜,因为已然“内心光明”。
说能做的,做已说的,就是“诚信”。不仅仅是为人处世的方法和态度,也是营销人做事业的基本态度。帮助客户做到他们想要的高大上,有时候并不难,但这并不一定能够长远的帮助到他的品牌,因为品牌需要时间的检验和沉淀,需要用户的验证和评价,借助体验和评价形成正向循环的态势,才是品牌的成功之道。我想说,为人之道,亦如是。
作者:那天国际 李念
2016年2月5日